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37号建议的答复
张成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政策环境,夯实吸引人才基础“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实施的一些人才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全域化人才服务政策体系。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持续优化人才政策和人才生态环境,在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上出实招、求实效,先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管理办法》和《关于构建县(市、区)人才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市级层面实行了人才绿卡A卡、B卡制度,在县(市、区)层面实行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差异化人才绿卡制度。人才绿卡A卡服务对象为: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千*计划”“万*计划”入选者等6类高端人才,主要提供住房保障、配偶随迁、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15项便利化服务。比如:对
引进的A卡高端人才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经认定后,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获得银行贷款的,市财政2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市财政2年内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房屋租赁费用。人才绿卡B卡服务对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国外院校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等7类中青年成长型人才,主要提供户籍办理、创业扶持、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和免费参观市内旅游景区等8项便利化服务。比如:在住房保障方面,每月分别给予博士2000元、硕士1500元、学士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在创业扶持方面,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3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并可申请20万元至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地的,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县(市、区)人才绿卡服务对象为:一般本科毕业生等3类基础性人才,各县(市、区)都为持卡人才量身订制了突出本地特色的服务项目,保证每一名持卡人都能领到租房补贴。由此,在全市就构建起了多层次、全域化的人才服务政策体系,实现了“一卡在手,一路绿灯”,受到了各方面专家人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据人才们反映,他们感觉人才绿卡是一张有温度的卡片,它给予人才的不仅仅是政策、资金的支持,更是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带来的一种温暖。截止目前,全市已为各类人才办理人才绿卡A卡609张、B卡1810张、县(市、区)人才绿卡4038张。这些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日趋明显,为石家庄带来了超出预期的人才“红利”。
二、是创新现代产业人才支持政策。今年4月,我市围绕“双创双服”活动和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要求,又出台了《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把各方面人才政策进行了集中整合、创新突破,在一些支持政策上提高了标准、加大了力度,文件明确提出:实施百名高精尖人才引领计划、千名产业急需人才支持计划和万名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充分发挥人才在驱动创新、支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才引领产业,以产业集聚人才,形成了人才与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深化拓展人才绿卡服务项目。为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产生归属感和获得感,我们制定了30个实施细则和服务流程,设立了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和各级分窗口,实行服务专员A、B角服务制度,共配备服务专员650多名,保证了每个服务项目都能落地见效。协调驻石中省直有关单位建立了省会人才服务联盟,已在10家省级医院和正定机场设立了人才绿卡服务窗口,为持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按照“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才少跑路”的原则,对市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开通了“拨一拨就灵”的人才服务热线电话,设有自助语音答疑和人工咨询服务功能,为广大人才提供及时周到细致的政策咨询和服务。
四是推动人才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从去年12月份开始,历经10个多月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制定的《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已于8月29日提交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9月20日报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坚持以人才为本,始终聚焦人才,着眼于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从人才发展、人才成长、人才需求的角度进行立法,而不是单纯地从人才工作的角度立法,共设立了事业支持、素质提升、奖励激励、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7章、51条、4500字,处处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对人才的友好态度,以及无微不至的关心、关爱和支持,旨在解决人才的所思所需所盼,为人才提供贴心暖心的服务,创造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人才来石家庄有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这部《条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全国范围内的第三部人才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尚属第一家。《条例》颁布实施后,将使石家庄人才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重用人才、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法治环境。
五、强化服务保障,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一是建成全省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广泛调研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设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方案》,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步骤措施,明确了“一园多区、一区多能”发展模式,将高新区园区作为核心园区,集聚和发展培训、猎头、管理咨询、测评等中高端业态,桥西、栾城和正定新区作为分园区,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生产作业、岗位、薪酬、福利)、劳务派遣等不同业态,推动形成整体“全产业链条”。6月28日,石家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高新区正式开园运营,为全省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出台《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补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产业基础较好、人才密集的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等县(市、区)开展人才公寓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产业和人才聚集双高地。目前,全市通过配建、改建、自建等方式建有各类人才住房6800多套。
下一步,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实,优化现有政策,强化服务保障,为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作出新贡献。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