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答复
崔望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把学前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不断扩充普及普惠优质安全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转变,让农村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归规范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属于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目前,依职权,民办幼儿园由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就民办幼儿园审批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省、市涉及该项审批法律、法规健全、完善。2019年9月,我市印发《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细化了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各县(市、区)审批部门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依法审批。
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制定《幼儿园常规工作检查标准》《幼儿园一日生活流程及实施要点指导意见(试行)》《石家庄市教育局科学开展有效衔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整治,确保全市幼儿园规范发展。创建不同办园主体互动并存”的幼教发展新格局,建立结对帮扶制度,推行“名园帮弱园、老园带新园、城市园结对农村园,优质公办园引领民办园”措施,有效提升了全市幼儿园的总体保教质量。以实施集团化管理为模式,加大农村薄弱园的转化力度,带动和引领县域内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整体质量的提升。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创新幼儿教师补充机制,针对公办幼儿园总体编制缺口较大的问题,协调编制部门利用中小学空余编制、统筹使用中小学教师编制等办法,及时招聘补充幼儿教师。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工资福利政策,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证幼儿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一体安排,同等待遇。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以及名师培养计划,培训幼儿教师4.66万人次,教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强学前教育的政府重视和投入
为积极支持在农村投资建设公办幼儿园,持续改善农村学前教育环境,确保农村学前教育均衡、公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益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我市全力为农村学前教育提供用地保障。一是为支持在农村投资建设公办幼儿园,我市严格落实相关土地供应政策,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服务机构,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其供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区外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工作措施保障上,一是进一步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农村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用地审批时限。对农村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用地实行提前介入,做好土地预审,主动组卷,及时上报。对呈报材料齐全的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局内程序。二是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将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倾斜,优先安排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为我市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提供用地支撑。三是鼓励乡(镇)村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农村学前教育项目。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出台《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明晰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分工。出台《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学前教育设施规划的法律地位,实行建设用地预留、居民住宅小区强制配建制度。出台《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等“1+4”系列配套文件,通过“政府买服务、园所得扶持、幼儿得实惠”实施路径,扩充优质普惠学前资源。出台《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属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近年来,全市重点支持公办园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投入资金2.7亿元,完成项目建设210个,资助幼儿1576万元。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下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促进行政村学前教育机构全覆盖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进一步加快农村幼儿园各项建设。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