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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石家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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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需求,整合工作资源,加大经费投入,扩大服务供给,完善保障措施,着力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关于“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支持”问题。按照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冀公办发[2019]38号)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工作生活的人员就地落户,结合我市实际,于2020年12月4日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石公户发[2020]134号),全面放开县(市)城区、建制镇落户,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针对各类常住人口,放宽了城镇城市落户条件,在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市、城镇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放开、分类登记、消化存量、引导增量”的方式,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常住人口就地转化落户。一是对在市内八区稳定居住、就业并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落户。二是对有意愿在我市县(市)城区、建制镇落户的,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落户。三是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持有市政府颁发的“人才绿卡”人员,自愿将户口迁入我市的也可办理落户。四是农业转移人口以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或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或户主可申请办理落户;五是新生代农民工落户,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就业、居住的,可申请落户。
二、关于“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条件”问题。为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督局《关于<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释义>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37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针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群体,积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大力进行政策宣传,各定点培训机构也通过微信群、QQ群、抖音等平台进行培训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返乡农民工动态管理工作。精准掌握数据底数,抓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各县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动态,定期跟踪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帮扶。
三是鼓励培训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计划,为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提供方便。
三、关于“放宽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门槛”等问题。市教育局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服务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
关于“建立爱心组织长效机制”问题。各级已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工会、妇联、共青团利用职工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中心等活动阵地,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关爱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关爱保护。加强儿童服务类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指导县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购买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石家庄市民政局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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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需求,整合工作资源,加大经费投入,扩大服务供给,完善保障措施,着力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关于“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支持”问题。按照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冀公办发[2019]38号)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工作生活的人员就地落户,结合我市实际,于2020年12月4日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石公户发[2020]134号),全面放开县(市)城区、建制镇落户,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针对各类常住人口,放宽了城镇城市落户条件,在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市、城镇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放开、分类登记、消化存量、引导增量”的方式,积极引导有意愿的常住人口就地转化落户。一是对在市内八区稳定居住、就业并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落户。二是对有意愿在我市县(市)城区、建制镇落户的,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落户。三是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持有市政府颁发的“人才绿卡”人员,自愿将户口迁入我市的也可办理落户。四是农业转移人口以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或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或户主可申请办理落户;五是新生代农民工落户,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就业、居住的,可申请落户。
二、关于“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条件”问题。为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督局《关于<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释义>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37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针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群体,积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大力进行政策宣传,各定点培训机构也通过微信群、QQ群、抖音等平台进行培训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返乡农民工动态管理工作。精准掌握数据底数,抓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各县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动态,定期跟踪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帮扶。
三是鼓励培训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计划,为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提供方便。
三、关于“放宽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门槛”等问题。市教育局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服务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
关于“建立爱心组织长效机制”问题。各级已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工会、妇联、共青团利用职工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中心等活动阵地,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关爱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关爱保护。加强儿童服务类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指导县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购买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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