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67号提案的答复
赵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破解清洁供暖困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保障方面
2017年,为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成立了石家庄市“2+26” 重点城市清洁取暖试点财政资金竞争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2017年6月,我市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取暖试点城市。根据试点要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住建部等国家四部委印发的《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要求,在农村清洁取暖覆盖范围内积极推动新建节能农房及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相结合,选择已完成“双代”改造的农房进行改造。石家庄市的任务目标是在三年试点期间完成1.5万户、180万平米的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在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由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提供了20家有资质、实力强的门窗企业向各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采取统一招标的模式进行,进一步规范了施工作业,保证了门窗改造的质量和效果。为推进农村住宅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我市参考兄弟地市的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模式推进农村既改工作,财政资金平均每户按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按市和县(市、区)1:1的比例承担。超出补助资金的建设投资由农户自筹保障;支出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支出补助。市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以提高各县(市、区)推动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高补助标准,栾城区每户补助4500元、藁城区每户补助5000元。
二、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石家庄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改造对象由各县(市、区)政府在已完成“双代”改造的农房中选定。改造对象要综合考虑城市建成区总体规划等因素,村庄为永久保留村庄,常住人口比较多,已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改造,村两委团结、办事公道、在群众中威信比较高、组织能力比较强,农户自愿参加改造,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保证使用20年以上,避免国家资金浪费。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进行门窗节能保温改造,推广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玻璃厚度达到5mm、空气厚度达到12mm及以上的断桥铝合金门窗。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进行门窗节能改造的同时采取增加外墙保温、建设暖廊、增加吊顶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相比改造前有明显提升。对具有传统民居特色、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房屋,尤其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房屋,我市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改造必须是保护性改造,修旧如旧,以保留古村镇、单体古建筑的历史风貌。
三、建议鼓励和财政补贴并重,推进超低能耗农宅建筑发展方面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把推动绿色建筑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倡导绿色节能和低碳环保,全力推动绿色节能建筑和材料的普及推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让农户“用得起、用得好”,2019年我市出台了“可根据实际,捆绑使用热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设备补贴和运行补贴”政策,召开全市采用热泵技术清洁取暖工作现场会,打造了无极县空气源热泵取暖示范县、晋州市地源热泵取暖示范县,引导农户使用热泵设备进行冬季采暖,通过技术装备创新升级,解决“煤改电运行费用高,采暖效果差”等问题。2021年,我市对邢台市“太阳能+气代煤”改造工作进行了考察,计划今年在我市试点推行“太阳能+气代煤”技术,不断降低农民冬季取暖费用,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经济负担高问题的新途径,确保农村“双代”采暖设备可持续使用。2021年,我局印发了《石家庄市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了《石家庄市美丽村居设计方案》,按照“品质提升、分类推进、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原则推进农房品质提升工作。着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引导试点县(市、区)新建农村住房全部使用推荐的设计方案,应用适宜的结构体系、建造方式和建筑节能技术,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村住房,达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我市认真执行《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及相关标准,引导建房群众广泛应用《河北省农村住房设计方案集》《石家庄市农村房屋设计方案》。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石家庄市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鹿泉区(11个村)、栾城区(10个村)和井陉县(16个村)开展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对新建农村住房全部使用推荐的设计方案,应用适宜的结构体系、建造方式和建筑节能技术,年底前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村住房。其他县(市、区)确定3个试点村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起草了《石家庄市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并全面推行,整体提升农村住房品质。三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各县(市、区)乡村、设计单位和相关新型建材企业开展调研,针对广大农民需求和我市绿色建材企业产品情况,细化相关工作安排,为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落实落地搜集了第一手资料。四是组织农房品质提升专题会议。5月11日,组织河北科莱达、河北安能、广俊新材、中材绿建、石家庄晶达等公司就推广农房结构体系、保温新技术进行了研讨,就畅通企业和农户联系渠道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整合节能改造、能源替代、危房改造、抗震改造、乡村振兴等资金,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市和社会团体对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支持,逐步加大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投入,让广大农户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农户和社会团体主动参与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居住舒适度,切实改善生活质量。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