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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5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30    来源: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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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共同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物业管理的多方共治机制”的建议
(一)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我市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要重点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属地综合管理职责,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引导各类参与主体履行职责义务,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目前,我市已建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各街道办、居委会成立了两级物委会,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
(二)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理顺行政管理体系,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如高新区成立街道物委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物委会主任,组建社区物委会,指导组织有条件的小区开展依托居委会的物业自治管理;藁城区廉州镇积极促使条件成熟的小区按照相关流程成立业主大会筹备机构,逐步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行唐县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矛盾处理前置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功能,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之间的关系,把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社区。
(三)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市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属地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指导;住建、城管等综合执法部门对物业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检查、违法调查和行政处罚,落实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区街道办、居(村)委会负责,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做好小区供热和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公安、消防等部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列入2021年度20项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已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新建小区已全部纳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贴心的服务。
二、关于“强化政府行政职能”的建议
(一)加强物业管理排查整治。印发《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物业服务考评机制,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22年,全市共查处住宅项目21个,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141次,查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住宅项目50个,涉及物业服务企业48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检物业服务企业 60家,涉及19个县(市、区),重点检查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和公共收益公示情况,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市开展“回头看”行动,切实将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物业企业审批把关。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方式,严把物业企业审批关,严格限制自建自管,逐步建立健全业主、物业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管理机制。积极引进服务质量高、实力强的金牌物业企业,对选聘物业企业,除了实行公开招聘之外,还对物业企业信誉进行审查,增加党建内容,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了解所缴纳的物业费花费去向,让物业服务更加透明。
(三)实施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将年度信用评价作为企业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优胜劣汰。激励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聘用高学历职员,通过组织企业高层、项目经理和消防、房屋维修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服务团队,打造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三、关于“压实基层社区职责”的建议
(一)压实基层社区职责。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小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换届及其日常活动的指导监督;监督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处小区矛盾纠纷;落实对物业企业“弃管”小区的临时托管。
(二)提升居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有物业的小区物业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宣传和引导,培养业主主动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服务消费理念,自觉、主动参与小区的管理;无物业小区,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组成小区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
(三)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我市积极探索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赵县兴安物业公司党支部作为“红色物业”试点单位,积极建立红色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党支部工作机制,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长安区积极构建“5+5”多网合一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健全线上线下服务功能,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一套归口收集、分流交办、答复反馈、监督制约、考核奖惩的大联动闭环处置机制,真正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居、益居。
四、关于“重视物业企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优秀项目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引导鼓励物业企业创建省、市优秀示范项目,客观公正预检预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二)完善物业培训体系。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突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做好物业管理项目备案工作,明确规定物业经理、会计等重要岗位,电工、消防等特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关于“增强业主委员会监督与沟通能力”的建议
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指导、监督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制定业主大会筹备方案,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业委会任期届满的,及时指导换届。对暂未成立业委会或到期未换届的,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相关职责。规范业委会选举程序,把好候选人推荐提名关。加强对业委会日常运行的监管,指导业委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开展活动。监督服务主体按合同履约尽责。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各主体参与的“多位一体”管理模式,推进共建共治和业主自治。如高新区将激励作为本小区业主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业委会主任,使社区干部真正加入到对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社区基层单位对物委会的管理;矿区按照“议题收集—确定议题—会议协商—执行决策—监督反馈—居民评价”程序处理物业矛盾纠纷。社区物业管理员能够自行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通过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由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召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住建、民政、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将物委会、业委会纳入社区治理,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两级物委会作用,积极维护业主利益,促进物业服务,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凝聚民心,为居民营造良好舒心的生活环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对政协河北省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58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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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共同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物业管理的多方共治机制”的建议
(一)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我市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要重点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属地综合管理职责,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引导各类参与主体履行职责义务,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目前,我市已建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各街道办、居委会成立了两级物委会,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
(二)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理顺行政管理体系,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如高新区成立街道物委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物委会主任,组建社区物委会,指导组织有条件的小区开展依托居委会的物业自治管理;藁城区廉州镇积极促使条件成熟的小区按照相关流程成立业主大会筹备机构,逐步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行唐县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矛盾处理前置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功能,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之间的关系,把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社区。
(三)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市住建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属地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指导;住建、城管等综合执法部门对物业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检查、违法调查和行政处罚,落实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区街道办、居(村)委会负责,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做好小区供热和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公安、消防等部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列入2021年度20项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已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新建小区已全部纳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贴心的服务。
二、关于“强化政府行政职能”的建议
(一)加强物业管理排查整治。印发《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物业服务考评机制,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22年,全市共查处住宅项目21个,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141次,查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住宅项目50个,涉及物业服务企业48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检物业服务企业 60家,涉及19个县(市、区),重点检查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和公共收益公示情况,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市开展“回头看”行动,切实将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物业企业审批把关。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方式,严把物业企业审批关,严格限制自建自管,逐步建立健全业主、物业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管理机制。积极引进服务质量高、实力强的金牌物业企业,对选聘物业企业,除了实行公开招聘之外,还对物业企业信誉进行审查,增加党建内容,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了解所缴纳的物业费花费去向,让物业服务更加透明。
(三)实施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将年度信用评价作为企业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优胜劣汰。激励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聘用高学历职员,通过组织企业高层、项目经理和消防、房屋维修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服务团队,打造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三、关于“压实基层社区职责”的建议
(一)压实基层社区职责。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小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换届及其日常活动的指导监督;监督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处小区矛盾纠纷;落实对物业企业“弃管”小区的临时托管。
(二)提升居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有物业的小区物业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宣传和引导,培养业主主动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服务消费理念,自觉、主动参与小区的管理;无物业小区,建立业主自治组织,组成小区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
(三)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我市积极探索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赵县兴安物业公司党支部作为“红色物业”试点单位,积极建立红色物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党支部工作机制,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长安区积极构建“5+5”多网合一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健全线上线下服务功能,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各类资源,形成一套归口收集、分流交办、答复反馈、监督制约、考核奖惩的大联动闭环处置机制,真正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居、益居。
四、关于“重视物业企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优秀项目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引导鼓励物业企业创建省、市优秀示范项目,客观公正预检预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二)完善物业培训体系。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突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做好物业管理项目备案工作,明确规定物业经理、会计等重要岗位,电工、消防等特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关于“增强业主委员会监督与沟通能力”的建议
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指导、监督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制定业主大会筹备方案,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业委会任期届满的,及时指导换届。对暂未成立业委会或到期未换届的,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相关职责。规范业委会选举程序,把好候选人推荐提名关。加强对业委会日常运行的监管,指导业委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开展活动。监督服务主体按合同履约尽责。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各主体参与的“多位一体”管理模式,推进共建共治和业主自治。如高新区将激励作为本小区业主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业委会主任,使社区干部真正加入到对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社区基层单位对物委会的管理;矿区按照“议题收集—确定议题—会议协商—执行决策—监督反馈—居民评价”程序处理物业矛盾纠纷。社区物业管理员能够自行解决的,及时就地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通过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由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召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住建、民政、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将物委会、业委会纳入社区治理,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两级物委会作用,积极维护业主利益,促进物业服务,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凝聚民心,为居民营造良好舒心的生活环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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