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的答复
俞虹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本着“多规合一”的规划原则,我市编制完成了《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本次规划编制中,突出以下特点:
(一)开展全面深入的现状调研
结合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面摸清我市自然地理格局、产业布局、城乡建设现状情况,以及土地、水资源和人口等基本情况,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统筹分析城市发展的优势和面临机遇,识别核心问题与短板,为高质量、高水平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好基础。
(二)广泛征集民意
利用问卷调查、座谈研讨、微信平台、规划展馆等多平台、多方式,先后三次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收集居民对城市发展的意见建议,累计参与人数10.3万人次,确保规划充分考虑市民需求。
(三)强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我市始终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优化石家庄城市工业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生态布局,打造城市工业地标,培优壮大“五大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完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区域经济和绿色生态带的载体功能,推动城市工业升级、品质提升、空间优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培育扩大增量,优化提升存量,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支撑,积极构建城市工业发展体系,提升石家庄市城市能级和城市竞争力。紧盯生物医药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链发展持续发力,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两所两司”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督导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生物医药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医药产业优势地位突出,营业收入占全省同行业的65%,鹿泉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全国知名的光电子、微电子和通讯产业基地。2023年,我市生物医药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率先突破千亿。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近年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累计拨付城市更新资金64.7亿元,支持高铁片区、太平河片区、石煤机、试点城中村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累计拨付城市建设资金182.45亿元,重点支持了复兴大街和北三环市政化改造、胜利大街改造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城区道路建设、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园林绿化、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供热等项目建设。
(二)提高城市交通的通畅性和效率
我市大力推进市政路网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短板。2021年-2023年,共打通城区规划路119条,已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计划打通56条城区规划路的目标。我市谋划实施了绕城环内新元、黄石高速公路免费开放通行,并实施了复兴大街、北三环市政化改造,5月1日主辅路全部建成通车,大幅提升了城区交通水平。2024年计划开工建设南二环(胜利南大街-仓兴街)辅路等道路,确保南二环快速连通工程、仓盛路等一批市政道路通车,进一步完善路网体系,方便群众出行。
(三)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
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城市节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入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在充分调研分析全市用水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目标举措,主动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统筹实施市政和庭院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动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扩宽再生水利用途径,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全力打造节水模范城市。
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大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力度,通过减煤、增气、优电等方式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完善天然气管道布局,增加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大力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和重点行业能效水平,降低煤炭消耗,增加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提升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2023年12月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市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一批地块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两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超过50万平方米。在新建建筑领域,分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因地制宜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新建项目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热泵机组等应用。支持建筑领域能效提升改造,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升级项目,对于改造达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和规模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规模化应用。
(三)大力开发林业碳汇
按照我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森林资源现状,积极谋划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其中,赞皇县共开发虎寨口国营林场项目计入期2005年-2022年降碳产品25156吨。在2023年8月举办的河北省第四批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集中签约仪式上,赞皇县首期开发的虎寨口国营林场降碳产品与赞皇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成功交易签约,用于中和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实现我市的第一单林业碳汇交易。
(四)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我市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坚持先行先试,合理布局回收站点,持续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同时积极推广发展“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导废旧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一)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级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目前,针对鼓励企业更加积极参与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43号)》。我市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成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在地方融媒体平台“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石i企”上开辟减税降费专栏,全方位、广覆盖开展政策解读、宣传辅导和精准推送,盯紧重点环节,精准对接纳税人所想、所需、所盼,有的放矢提升税费服务,以更优举措推动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
(二)加强金融扶持
我市建立常态化“1+N”银企对接机制,2023年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成功对接融资需求2829笔、金额986.4亿元,成功放款2356笔、金额271.29亿元。推进线上银企对接,依托河北金服平台搭建线上“金融超市”,实现企业融资“零跑腿”。截至2023年底,河北金服石家庄地区共注册企业590458家,成功对接需求3061笔,金额974.6亿元;成功放款312笔,金额34.06亿元。同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印发了《石家庄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实施方案》。目前已建设23个担保机构(含分支机构),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助和风险补偿。引导各银行机构根据企业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尤其是对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融资均有不同的信贷支持,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企业的各种资金需求,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三)创业孵化和科技园区建设
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在产业园区的核心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主力,专业创新机构、金融机构为依托的市场化运行的创新区。2023年开展了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评估和认定工作,其中鹿泉光谷科技园中央创新区、科林产业园中央创新区、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栾城)中央创新区、石家庄市国际生物医药园中央创新区等4个园区通过认定,为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四)市场准入便利化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有关要求,实行“非禁即入”,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企业线上开办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事项已实行全部免费并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线下开办减至1个工作日,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等措施,使省会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品质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更加智慧高效,全面构筑起省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