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的答复
吕洪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城市规划设计开始统筹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要求,聚焦解决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结合实际,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和《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一、深入调研,摸清现状
我市对城市现有绿地规划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了可用于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潜力和分布情况。同时,结合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趋势,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和公共充电需求,明确“十四五”期间场站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停车和用地需求、充电容量等关键指标。
二、科学规划,明确布局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统筹编制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方案明确了建设用地的布局原则、选址标准和规模要求,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估现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及使用情况、老旧设备拆除及换代升级和可用于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与存量土地资源,实现科学均衡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快主城区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先桩后车、适度超前,公用设施快充为主、慢充为辅,专用设施快慢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主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充换电站,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并合理更换老旧充电桩,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对道路两侧退红线区域正规停车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充电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目前,我市正在编制《石家庄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按照“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集约建设”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形成自用为主、公用专用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具体方案上通过土地复合利用和立体化建设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先考虑公园绿地、广场、交通设施等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