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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小和留言时间 :2025-12-04 11:45:15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时间在25年6月20日),是否可以补缴25年6月份的社会保险。如果可以补缴,补缴制度是怎样的?补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完成补缴后补缴月份社保什么时间可以到账?
回复部门 :正定县回复时间 :2025-12-05 17:03:36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职工社保登记,按照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和冀人社字【2021】13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提供劳动合同书、工资表或银行发放工资流水等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承办单位: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