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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13:39 来源:人社局 【字体: 打印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48号),关于收取社保卡补卡换卡工本费30元的文件有效期于2021年4月24日到期,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参保群众负担,按照《河北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方案》自2021年4月25日起,石家庄市(县、区)线下人社社保卡服务网点、线上补换卡业务将全面停止收取社保卡补卡换卡工本费,实行免费补换卡。同时,石家庄市(县、区)线下银行合作网点补换卡、首次申领社保卡继续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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