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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0 14:45 来源: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市司法局出台10项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防止复工复产期间执法过度、简单粗暴,引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及时出台。优先做好涉及企业复工复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能,确保实现稳就业、稳投资、促发展的政策效果,为依法防控、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治支持。
三、加快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对复工企业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当日决定是否受理;对手续不完备的,协助企业补正相关材料。对涉及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尽快定纷止争,促进企业职工复工复产。
四、免费解答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减免诉讼代理费用。在石家庄市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通服务复工复产法律专线(电话:0311-86936800 86936801),指派专业律师值班,免费解答企业法律咨询,宣传相关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对民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诉讼案件,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律师承办,并减免诉讼代理费用。针对企业不同需求,组织专业律师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五、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降低援助门槛,拓宽援助渠道,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援助。深化涉企农民工法律援助,积极为农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助其顺利返岗就业。
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高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监督证明、证据保全的职能优势,对因疫情影响,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件、用于免责的商事声明等公证事项的企业,全市公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专人接待,优先受理,快速办结,尽快出证,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对因疫情导致经济困难的企业实施缓缴费政策,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予以减免费用,帮企业减轻经济压力。
七、优化涉疫企业司法鉴定服务。对涉疫情鉴定事项,在保证鉴定质量前提下缩短鉴定时间,法医类,物证类鉴定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减免鉴定费用,对涉疫情的企业、个人的鉴定费用适情况给予减免或缓交照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平台的作用,对涉疫情鉴定投诉事项优先受理、快速调解。
八、加强线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石家庄市“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平台作用,支持和鼓励全市律师和公证员注册,与中小微企业经营者、员工在线签约,及时回答关于企业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深化“12348”热线服务,组织公司、金融、劳动、民商事、刑事等专业领域骨干律师,为企业及员工提供“7ⅹ24小时”高效权威法律服务,做到“接听即答”“接单即办”,及时准确解答来电群众的法律问题,确保线上服务不打烊。
九、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治宣传。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法律常识100问》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和广大企业中宣传普及。加强政策解读,针对复工复产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协调专家、律师撰写解读文章,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务指引等方面进行宣讲解读,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十、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解解员开展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物业租赁、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针对部分企业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及时介入、主动服务,做好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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