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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09:56 来源: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纪念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石家庄市在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采用“线上集中、线下分散”,部署开展了以“1+7+N”为主要形式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实施“亮屏童读”工程
“1”即实施“亮屏童读”工程。石家庄市设计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主题的宣传片和标识,在全市室外大屏、机关门厅电视、地铁站电视、部门网站、超市和商店显示屏、出租车LED屏、公交车站牌等载体滚动播放,引领群众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宪法法律。实施“童声诵读”。录制了童声诵读宪法视频音频,推送到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在石家庄广播电台882频道早晚高峰轮播,“三农广播”早中晚时段覆盖4000多个村(社区),推进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开展“宪法七进”活动
“7”即开展“宪法七进”活动。在农村、社区,全市1.8万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微信群,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在学校,开展线上主题班会、宪法晨读、法治宣讲,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在企业,以在线授课、培训、咨询等形式,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机关,国家工作人员重温宪法誓词,推动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N”即在宪法周期间,石家庄市将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其中包括在新媒体(头条、微信、微博)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优秀征文、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获奖作品;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线上开展宪法知识问答,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以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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