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勃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以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站位高远、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就全省、全市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深化落实“三个更好统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强素质、转作风、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只争朝夕、埋头苦干,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跃升、展示新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和全国两会精神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细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各类网络学习平台,在局机关和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各局领导要到分包县(市、区)司法局和分管科(室)、单位,以及司法所开展宣讲和督导,不断提升全系统贯彻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立法法》,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相关要求,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立法质量,为机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抓实抓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审修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深化落实各项示范创建工作,培树一批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亮点,争创一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枫桥式”司法所,切实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和基层法治建设根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弘扬“讲政治、守规矩、干事业、敢担当”的良好作风,着力打造“政治型、法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