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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9 14:38 来源: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予以公布,《条例》的出台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桥西区医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地宣传贯彻,组织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召开了《条例》解读暨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会,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5月1日起,《条例》开始施行,正式开启了医保基金管理的法治之门,使医保基金的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是保障基金使用行为合规合法,有效减少基金滥用的基石。
7月15日,该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通过严格对照有关行政执法处罚规定,完成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审核、告知等程序,8月4日,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开具了罚单。
这是桥西区医保局开具的第一张罚单,也是《条例》实施后桥西区医保领域首例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执法开展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积极与市医保局、桥西区司法局及其他执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极大地强化和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也为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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