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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18:33 来源:长安区 【字体: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的起始环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坚决贯彻法治思维,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10字方针,不断规范审批服务,提升审批质量。
“公开”就是做好审批全流程、全要素的公开工作
为确保审批事权公开透明,实现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该局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区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等多个平台,将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开,逐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将办理条件、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将事项办理结果向监管部门进行推送并在区政府网站和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做到行政审批全流程透明无死角,使群众和市场主体在事项办理中做到应知尽知、想知尽知,杜绝“暗箱操作”,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公平”就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区别对待
该局严格执行各项窗口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对待所有的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都一律做到耐心服务、认真负责;坚持实行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坚决做到同一事项同一依据同一标准同一流程,不因人而异区别对待,保障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杜绝找熟人拉关系,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
“公正”就是在处理问题和纠纷时不偏不倚,坚持原则
该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比较多,涉及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审批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申请人与办理人员存在异议,申请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存在矛盾的情况。该局在处理这些问题和纠纷的时候,坚持法治原则和公正立场,坚决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该听证的听证,该陈述申辩的陈述申辩,该纠正的纠正,该撤销的撤销,绝不会因为问题一方是工作人员而回避,也不会因为矛盾双方哪一方更强势而进行偏袒。处理问题要进行双方沟通、调解,协调、协商。把住法治这个底线,用足法律这个准绳,力求公正和谐解决,让群众满意。
“依法”就是所有审批事项办理均以法律为依据准绳
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依据、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落实,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不擅自增加准入门槛,不随意增加或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材料。同时,处理好依法审批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对行政许可法和其它专项法规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实施许可,绝不随意操作;对行政许可法或其它专项法规尚未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的,根据许可设定的原意和部门的原则性规定,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实施落地。
“依规”就是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规程开展审批工作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行政审批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和全流程记录,对重大审批事项实行法制审核。根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先后成立了勘验科、综合受理科,探索实行“综合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多证联办、审监互动”的审批模式,初步形成了各环节相互监督,全流程规范透明的局面,得到了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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