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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6〕6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
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把握“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指数和生活幸福指数,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迈上新台阶,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及《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人民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机遇,采取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的方法,全面推进体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获得感,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和促进京津冀健身休闲协同发展奠定基础,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以建设运动休闲之城为主要目标,到2018年,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基本完成。到2020年,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基本满足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健身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力体现。全民健身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城乡居民的体育参与程度明显提高,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不低于51%,人数达51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人数达400万。
——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体育社团基本健全,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市级“五个一”工程和县级“3+X”工程均实现全覆盖。建成体育生活化示范街道(乡镇)和社区(村)60个,建成健康促进服务中心15个。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打造1-2项原创性自主赛事品牌,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一县(区)一品”特色化发展。
——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覆盖率均达到100%,《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2%。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2万人以上,全市城镇居民每700人、农村每1200人中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基层站点数量达到3600个,100%的健身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获得国家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1600人。
——积极打造裕彤体育航母项目,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培育轴,以北部滹沱河两岸滨河休闲带为龙头,以南部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为支撑,以西部山区运动休闲带和东部户外休闲带为两翼,统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塑造全民健身的体育文化氛围
树立“大体育、大健康”文化观,倡导“身体好、心理好、道德好、社交好”的全面健康新理念。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运动让生活更美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村)的宣传栏、橱窗、文化墙等公共设施,通过增加栏目、板块、专题等拓展体育文化宣传渠道。整合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和手机APP等媒介,搭建体育文化宣传平台,推广运动项目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充分发挥体育文化的引领作用。将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与培育塑造石家庄城市精神和燕赵文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融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活动全过程,融入城市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形成处处有文化、人人爱健身的文化氛围。宣传健身人物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促进百姓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守规则、讲诚信、重孝道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供给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覆盖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自行车、马拉松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鼓励发展健身操(舞)、体育舞蹈、航空模型、徒步、骑行、瑜伽、冰雪运动、水上运动、登山露营户外休闲等活动。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空竹、棋牌类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精心打造以全城热练为品牌的石家庄(正定)国际马拉松、社区运动会、环城自行车、元旦长跑等赛事活动,全市每年举办大型特色群体活动20项以上。打造“全城热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2-3个特色品牌赛事活动。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气候、地理、人文、自然资源优势,根据地区百姓需求,结合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民俗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面向各类人群、规模不等、经常化的体育赛事活动,并在赛事活动的类型、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创新,形成“一县(区)一品”、“一地一品”的发展格局,鼓励县(市)、区联办或跨地区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断扩大赛事活动规模和影响力。积极构建运动项目联赛体系。定期举办县(市)、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乡镇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农民运动会、老年运动会等,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的发展态势。
(三)转化权利主体,培育和规范各级体育社会组织
加快推进我市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施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快出台财政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相关政策,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4+X”体育组织模式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需建有农民体育协会。加快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28个。大力发展基层体育社会组织,100%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加大对体育行业协会、基层体育组织、草根体育组织的扶持力度,使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中承担起生产者的角色。落实《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鼓励百姓自发形成的健身团体、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等民间草根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施行登记备案制度,引导科学、健康发展。
(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健身服务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配置均衡、规模适当的原则,制定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建设,积极开展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每年进行命名。市级“五个一”工程和县级“3+X”工程均实现全覆盖。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化。
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场地置换和绿地改造,以及利用废旧厂房、仓库等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在规划建设城市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时,要预留场地同步规划建设健身休闲场地设施。已建社区改造时要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已建成公园要积极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创造条件。推广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新型场地设施。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使用规范、安全管理、更新维护等办法,做好已有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新工作。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对接健康中国2030、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我市中东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结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等事业发展,谋划或参与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等系列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百姓全面健康和文化传播、资源整合、消费引领、社会维稳等方面的多元功能,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体育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等互促发展。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积极落实《石家庄市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体育+”,积极拓展体育新业态,扩大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中介、体育会展、体育文化创意等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以运动地板和拳击用品为龙头,大力发展具有石家庄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吸引体育传媒、体育策划、体育产品制造等企业到我市投资立项,建立基地。规划体育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裕彤体育航母项目,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培育轴,以北部滹沱河两岸滨河休闲带为龙头,以南部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为支撑,以西部山区运动休闲带和东部户外休闲带为两翼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全市体育产业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六)拓展大众体育交流,形成全民健身开放发展新格局
以促进京津冀健身休闲协同发展为契机,面向全省、全国和国际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式发展。依托石家庄市千年古郡、百年城市、五十年省会等优势,定期主办各种全国性、国际性的全民健身论坛、专题研讨会和展示活动,拓展理论、项目、人才等交流渠道,引入全民健身特色人才、特色项目,增优势、补短板。探索建立京津石三地体育合作交流机制,争取在重大赛事举办、优势项目发展和运动员培养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建立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战略发展研究智库,打造全民健身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各级全民健身培训,以及各类体育赛事、文化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与全国和国际的相关体育机构、体育行政部门、协会建立体育友好城市、友好单位、体育战略合作伙伴等关系,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赛事联办和项目合作。拓展宣传渠道,立体的向外推介和传播我市的全民健身工作经验与发展成果,扩大知名度与影响力。
(七)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以乡镇、农村为重点,加大贫困县、革命老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扶持力度。结合我市扶贫攻坚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将科学健身健康知识、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设施送到百姓身边。定期举办或多地联办体育赛事活动、体育休闲旅游活动等,为当地百姓提供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
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课外活动计划,学生每人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赛事活动,让青少年走进社区、走进大自然,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和专项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组织和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和全省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举办的竞赛交流活动;联合教育部门举办石家庄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赛事活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等,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青少年品牌赛事;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竞赛活动、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渠道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丰富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结合体育生活化社区(村)建设,丰富老年人身体康复设施和健身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提高老年人健身服务水平。
加大职工、农民工、特殊人群体育服务力度。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和形式多样的健身娱乐活动。整合社会体育资源,保障农民工体育活动,为农民工搭建免费参与体育竞赛、活动观赏的平台。建设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保障残疾人的体育权益。
广泛开展大众冰雪运动。制定石家庄市冰雪运动推广普及计划。市和各县(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专门安排财政资金和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为冰雪运动场顶层设计、场地设施建设、文化氛围营造、社会组织建设和赛事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成立市冰雪运动协会,加强市县、乡镇冰雪社会团体或体育组织建设,逐渐形成体育部门主导、社会团体牵头、有关部门联手、市县上下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发展格局。市区建成有效冰面面积不少于1830平米的公共滑冰馆,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滑冰场,鼓励改造现有体育馆建设滑冰馆,规划建设室内冰场、可移动冰场和室外临时性冰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活动,全市每年举办冰雪赛事2项以上,举办冰雪活动5次以上。
普及大众足球运动。完成市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工作,健全各县(市)、区足球协会。推进实施《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推进校园足球活动广泛普及开展。建设市级新型足球学校1所,建立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1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200所。鼓励城市、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足球队伍,参加社会足球赛事,力争至少有1个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中国超级职业联赛。探索建立学校和社会关于足球场地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民间足球活动开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按照多元共治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全民健身的宏观管理、政策决策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市、县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职能与全民健身工作相结合,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推进。体育行政部门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进行研究,提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智库为全民健身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标准制定、资源整合、方案策划,以及舆论引导、人才培育和监督评估服务。社会组织为日常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引导、组织、培训和体育赛事活动承办服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
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依法确保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专项资金70%用于群众体育。制定石家庄市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基层体育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参与重大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和省财税相关优惠政策以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
依据国家和河北省全民健身相关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多元评价主体,采用立体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管理、培训、宣传、活动等各项工作和法规、制度、标准、场地设施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将评价、评估指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国家和省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评价标准,出台石家庄市地方标准。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结合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台账体系,做好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数据分析,为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四)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全民健身激励平台,通过激励有效调动基层全民健身管理者和工作者的积极性。通过设置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向相关组织、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
(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
完善我市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全民健身管理与服务资源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体育门户网站,实现全民健身管理、资源、服务互联互通。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评、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市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力争到2020年,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00%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体质监测网络。通过体育部门自建及与社会合作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切实提升科学检测水平,实现体质监测和运动处方指导普遍化、常态化。创新健身指导服务模式,探索设立集科学健身知识普及、信息咨询、运动康复于一体的科学健身示范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高水平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创新,促进智能化发展。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制定石家庄市全民健身人才发展规划。改革全民健身人才管理体制,推进全民健身人才管理现代化。加大全民健身人才引进支持力度。以京津为重点,发挥协同发展优势,鼓励通过外派驻点、挂职兼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聚国内外全民健身优秀人才资源。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基层各类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体育管理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发展壮大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大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市、县两级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特殊作用。积极吸引专业体育工作者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鼓励广大体育爱好者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七)完善法律政策保障
深入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权益。市和各县(市)、区国土、住建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体育部门要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体育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并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落实。尽快修订《石家庄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和公共健身场地的监管,加大对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用地、群众健身安全等法规的综合执法力度。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工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周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各部门协调
进一步完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石家庄市全民健身联席会,形成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中的问题。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
定期对市级、县级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第三方评估,以及场地设施、活动组织、健身指导、信息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并将评估报告报省体育局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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