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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6〕55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的通知

平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冀钢调〔2016〕1号)精神,及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2016年我市要压减炼钢产能96万吨。结合《石家庄市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石政函〔2013〕96号),需拆除河北敬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吨转炉1座。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规新建钢铁产能和坚决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通知》(石传〔2016〕8号)明确成立的“石家庄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专项督查组”负责全市化解钢铁产能推进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协调和指导具体工作。平山县政府也要成立压减钢铁产能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压减钢铁产能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石政函〔2013〕9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环保、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倒逼过剩产能及装备加快退出。人社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企业职工保障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工作方案,细化做实职工安置各项工作。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压减钢铁产能的资金支持。电力、水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压减钢铁企业相关设施实施停电、停水的措施。信访部门要妥善处理压减钢铁产能可能引起的集体上访事件。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责任落实督查工作。

三、制定详细方案

平山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压减钢铁产能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科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预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超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把问题和困难想足,措施定准定细。要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压减钢铁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认清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的必要性,主动靠前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事项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四、明确完成时限

平山县政府作为压减钢铁产能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严密组织,把各项措施完善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压减任务。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与工作预案务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首月上旬书面报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拆除钢铁企业装置前期准备工作务于2016年10月底前落实到位,2016年11月底前要完成拆除1座80吨转炉任务,省、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

附件:2016年压减钢铁产能任务分解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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