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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5〕6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

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

实施意见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攻坚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冀政字〔2015〕60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常态下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定不移完成省下达压减钢铁产能任务。在已压减炼铁产能158万吨、炼钢产能160万吨的基础上,到2017年底前,通过压减敬业集团部分钢铁产能,实施石钢搬迁,累计完成省下达我市压减炼铁产能374万吨、炼钢产能482万吨总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督查室督导,平山县、长安区、井陉矿区政府负责)

二、确保石钢公司按时完成退城搬迁

完善石钢搬迁推进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土地收益补偿、财政资金支持、职工安置、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石钢搬迁提供全程保障。确保石钢搬迁项目2016年完成一期建设并实现主厂区停产,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转移及全部建设内容,形成200万吨特钢生产规模。(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配合,长安区、井陉矿区政府负责)

三、拓宽钢铁产业发展领域

立足钢材产品的深加工,充分发挥钢铁企业自身生产加工优势,大力发展钢材深加工配送、建筑用钢结构、装备制造等下游产业,敬业集团实施钢材深加工、100万吨管材管件制造、260万吨冷轧涂镀板、300万吨钢筋深加工配送、增材制造(3D打印)用材料及高性能粉末成形先进制备技术开发等项目,石钢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特钢深加工项目,河冶科技建设高端模具钢产业化开发项目,促进产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支持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包括冶金辅料、合同能源管理和第三方治污、工程技术服务等。支持企业发展与钢铁相关的贸易流通、仓储加工、物流配送、技术研发、工程设计、结构安装、节能环保以及融资担保、教育培训、电子商务、期货交易、交易市场、信息咨询、会展旅游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在省外建设钢材交易中心,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支持企业构建投融资平台,增强资本运营能力。建立钢铁企业与下游用户战略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与省内重点用钢产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钢铁企业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实现钢铁工业与下游行业互利共赢。促进企业尽快形成大用户直供网络,争取到2017年敬业集团直供比例达到30%以上,石钢、河冶科技达到80%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

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等量或减量对主体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到2017年,基本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突破钢铁生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难关,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平台建设,力争在短流程炼钢、高效低成本纯净钢冶炼、低碳冶炼、冶金渣综合利用等关键工艺技术上取得突破;在齿轮钢、弹簧钢、轴承钢、中厚板、模具钢、高速工具钢等关键品种上再上台阶;在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高强、耐腐、耐候等钢材品种和战略性新兴钢铁材料研发生产上有重大进展。实施石家庄市钢材新产品替代进口计划,支持企业不断优化品种结构,争取到2017年,石钢公司开发出高铁用钢、高端轴承钢、高端齿轮钢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新品种,敬业集团实现海洋船舶用钢、粉末冶金高速工具钢、冷轧无取向硅钢产品量产,河冶科技取得高端高速钢、高端模具钢研发生产新突破。支持企业实施“互联网+钢铁”行动,在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实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钢铁产业的深度整合。(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五、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实现“少投入、多产出、低污染、高效益、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广“三干”(焦炉干法熄焦、转炉煤气干法除尘、高炉煤气干法除尘)与“三利用”(水、煤气、渣为代表的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提高“三废”的综合治理和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冶金生产消纳社会废弃物以及余热、余气、余压资源再利用,开发利用高炉渣、钢渣生产矿渣微粉、微晶玻璃、高效墙体材料等新型材料。加强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及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石钢公司、敬业集团、河冶科技按照绿色制造、绿色产业、绿色产品、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的系统安排,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率先成为省内效益佳、效率高、消耗低、排放少、环境美的钢铁示范企业。(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鼓励企业“走出去”

以东南亚、中东欧、非洲及西亚国家为重点,支持敬业集团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通过绿地投资、股权并购、合资经营及承包工程等方式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境外“吃钢”企业。积极推进敬业集团、石钢公司、河冶科技等企业优势产能向境外转移,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钢铁销售贸易,加速推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流动,打通转移过剩产能“最后一公里”。支持敬业集团、河冶科技谋划投资境外钢铁项目,在东南亚、中东欧、非洲及西亚地区投资钢铁企业。(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配合)

七、推进企业实施多元化发展

支持敬业集团、石钢公司、河冶科技通过实施适度的多元发展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非钢产业发展机制,促进钢铁主业与非钢产业协调发展。鼓励支持企业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工程技术服务、机械维修制造、辅料与煤化工、循环经济与环保以及金融等钢铁配套服务产业。支持企业开拓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一批转型项目。争取到2017年,全市钢铁企业非钢产业比重达到35%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严格按照省政府《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运用差别水价、差别电价等经济及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法律、技术手段,强化土地、环保、水资源等指标约束作用,倒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准入标准,严禁建设新增违规产能项目。加大环保能耗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钢铁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加强动态监测,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加大钢铁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帮助企业争取专项基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及其相关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增资扩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过剩产能政策支持,将各类财政支持资金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需要关停并转的,应预先制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企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应按规定经职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及时将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涉及企业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督导,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九、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相关县(市)、区政府是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产能压减、结构调整工作负总责,要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制定本县域详细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企业和设备,加大监管力度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平山县、长安区、藁城区、井陉矿区政府负责)

(二)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意识,密切配合、勇于担当、凝聚合力,要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有利于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的环保、土地、金融、财政、科技、就业、安全生产等政策,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压减过剩产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保障社会和企业稳定。(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责任延伸制度,认真执法问责,按照目标明确、组织健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的要求,定期对压减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落实、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及就业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对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不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配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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