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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2〕8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今冬明春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21215

 

石家庄市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省会生态环境,结合我市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省、市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社会绿化与专业绿化相结合,突出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多措并举、增林扩绿,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质量,构建我市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的生态绿化格局,为把我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绿化目标

农村绿化方面:完成人工造林35万亩,新封山育林12万亩。

城区绿化方面:种植乔木171.12万株,灌木146.81万株,绿篱7.95万株,种植(摆放)时令花卉630万盆,建设绿地959.95万平方米,建设绿道6公里

三、工作任务

(一)农村造林绿化

1.突出抓好“一山一路一河”环省会绿化工程。一是西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计划完成绿化0.8万亩,植树80万株,打造省会西部生态绿化新亮点;二是三环路绿化和中华大街北延工程(收费站-机场),全长12.5公里,计划植树6万株,建成高标准环省会绿化林带;三是滹沱河绿色百里长廊绿化工程,规划西至鹿泉,东至深泽,长约100公里绿化林带,计划造林2万亩,植树200万株,建成省会北部绿色屏障。

2.强力抓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强力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干道的绿化美化,构建由省会主城区通向各县(市)的绿色廊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建设50宽绿化林带,省道两侧各建设30宽绿化林带。完成京珠高速公路原有50宽绿化林带补植补造,石黄、石太高速和石闫路两侧各15宽绿化林带拓宽至每侧各50宽绿化林带。绿化道路2214公里,绿化面积23.5万亩。今冬明春完成植树2230万株。

3.大力实施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国家重点绿化工程以及村庄绿化工程。今冬明春计划完成国家和省级重点造林绿化10.2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其中太行山绿化工程、退耕还林4.4万亩)。抓好全市200万亩封山育林示范工程,以此带动全市850万亩山场全部封禁。计划完成平原绿化、村庄绿化等其他社会造林15万亩,植树2500万株,建成1000个绿色村庄示范村。

4.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掀起全市造林绿化高潮。今冬明春全市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250万株。突出抓好西山森林公园省会党、政、军机关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重点安排市直100个单位和部门,通过义务植树的形式在西山森林公园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500万株。各县(市)、区也要大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

(二)城区绿化

1.社会绿化

一是组织社会各界到小壁林区及京广铁路“绿龙”一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40万株,建设资金800万元。二是开展园林绿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五进”活动,每区创建5个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区,每区植树10万株。三是按照代征代建绿地工作要求,新建绿地6块,绿化面积6.65万平方米,种植乔木1522株,灌木6281株,建设资金1122.81万元。四是督促开发商对土建项目已完工的新建小区进行绿化,包括恒大城二期、中山华府二期、紫鑫苑等6个居住区,新建绿地13.26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4085株。五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在洨河河滩地建设生态园林苗木基地,春季完成东侧3838.74亩的圃地建设任务。

2.专业绿化

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水平。一是高标准完成41.2公里的二环路景观绿化综合整治工程,种植乔木5万株,灌木4万株,地被草坪67万平方米,建设三条特色植物景观路段,建设资金2.52亿元。二是完成友谊北大街、学府路、107国道南、裕翔街、学苑路带状绿地建设工程,种植乔木1.5万株,灌木6.3万株,协调绿化用地32.78万平方米,建设资金1.68亿元。三是对58条街道进行补植完善,种植乔木538株、灌木8821株、绿篱7.52万株,建设资金383.11万元。四是对8条新建道路进行绿化,种植乔木758株,灌木115株,绿地6460平方米,建设资金242.9万元。五是新建林荫停车场2万平方米,建设资金300万元。六是完成京珠高速绿化工程收尾工作,绿化面积73.6万平方米

高标准完成京广铁路“绿龙”工程。一是在京广铁路“绿龙”一期建设6公里的绿廊绿道,建设资金360万元。二是完成“绿龙”二期绿化工程,两侧各建设宽约10的绿化带,新增绿化面积17.3万平方米,建设资金1亿元。

系统完善环城水系绿化。对环城水系西线、南村公园、东线与太行大街并行段夹缝地、东线与滹沱河结合部进行绿化,建设绿地491.47万平方米,种植乔木55.63万株,灌木114.31万株,花卉44.28万平方米,建设资金1.32亿元。

全面实施洨河整治绿化工程。全面提升桥西明渠、南栗明渠和五支渠绿化水平,建设占地32.5万平方米的药博园,种植乔木1.07万株,灌木1.23万株,绿化面积38.76万平方米,建设资金7650万元。

继续推进花城建设。以裕华路、中山路沿线及城市主要节点为重点,结合市内桥体挂花和节日摆花工作,抓好草花种植、花坛摆放、桥体挂花、灯杆挂花等工作,建设资金2000万元;在时光公园内补植乔木200株,增大公园绿量。

四、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早谋划,周密安排,尽快完成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环省会绿化、绿色通道建设等工程:131日前完成绿化占地、苗木以及绿化资金的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春节后实施造林作业,410日前完成各项造林任务。

(二)城区社会绿化:20133月启动,4月底完成。

(三)城区专业绿化:201212月启动,1220日前完成现场勘察、项目科研评估、立项审批及拆迁摸底;2013125日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及工程预算编制;23日前完成义务植树苗木采购及专业绿化工程招标;220各区完成拆迁和协调绿化用地;430日前完成。

五、技术要求

环省会绿化工程以及太行山绿化、绿色通道建设、退耕还林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要把握好以下几项技术环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平原区主要栽植杨树、柳树、法桐等,山区造林主要栽植侧柏、油松、核桃、枣树等;绿色通道高压线下选择低矮的花灌木,如木槿、紫叶李、紫穗槐等,提倡混交栽植。

(二)苗木标准。要选用干形通直的优质壮苗,平原地区通道绿化等栽植的乔木树种胸径达到4公分以上。山区造林针叶树种如侧柏、油松等要全部采用营养杯苗木,苗高1以上,其它苗木达到Ⅰ级苗以上标准。

(三)造林模式。造林密度要因地制宜,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等绿化株行距采用2×3,每亩造林株数110株。沙滩地造林要求株行距2×3,每亩110株。山区县造林株行距根据立地条件和造林树种可适当提高造林密度,侧柏、油松等造林密度要达到每亩110株,核桃等经济林树种栽植密度3×4,每亩55株。

(四)栽植要求。栽植乔木挖坑标准必须达到60×60×60厘米,栽后要及时浇水、培土,加强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绿化工作,成立由市长姜德果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树志为副指挥长的今冬明春绿化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农村造林绿化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杨建秋兼任,城区园林绿化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兼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各县(市)要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为指挥长的绿化指挥部,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造林绿化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政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辖区内园林绿化项目协调用地、建筑拆迁及垃圾清运工作,抓好社会绿化“五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要将每项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为确保各项绿化任务的顺利完成,市财政要周密安排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落实资金,为任务的完成提供资金保障;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宣传动员鼓励、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增加资金投入,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石家庄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规划,京珠高速公路现有每侧各50宽绿化林带,石黄、石太高速和石闫公路现有的每侧各15宽绿化林带占地补偿资金,自2013年起由每年每亩500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200元,市、县各分担50%。石黄、石太高速和石闫公路绿化林带今年每侧拓宽至50宽,拓宽部分和新建其他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化林带占地补偿资金、苗木费、栽植费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均由县(市)财政自己负担解决。

(三)保证质量,巩固成果。严格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严把整地质量关和苗木质量关,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成活率;加大对绿化工程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员队伍,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以及非法征占林地等行为,对毁林案件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巩固绿化成果,确保生态安全。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奖惩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也将把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对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或完成标准不高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在责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的同时,将追究县(市)、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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