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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10〕2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示范县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生产能力建设,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市瓜菜面积达到25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100万吨以上,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30万亩;肉、蛋、奶、果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79万吨、103万吨、132万吨、240万吨和4万吨。到2015年,全市瓜菜面积达到28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250万吨以上,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170万亩;肉、蛋、奶、果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86万吨、106万吨、157万吨、250万吨和45万吨。实现“菜篮子”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档期供应均衡,主要产品稳定增长,从业农民持续增收,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蔬菜标准化设施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蔬菜生产,突出抓好京石、石德铁路沿线和省会城郊区域“两沿一区”标准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积极创建蔬菜标准园区。涉及的藁城、高邑、无极、正定、新乐、鹿泉、辛集、栾城、晋州、深泽、灵寿、元氏等12个县(市),分别建设23个万亩蔬菜示范区、35个千亩设施蔬菜示范方,着力建成一批质量过硬、特色突出、有市场竞争力的蔬菜品牌;城郊区域发挥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以设施蔬菜、果木、花卉为主,分别集中连片建设新型日光温室生产园区和观光、休闲、采摘园区;以“两沿一区”带动全市蔬菜生产,实现温室、大中小棚、地膜、露地菜合理搭配、协调发展,确保周年正常生产、季节均衡供应,提高蔬菜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二)建设果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开展标准果园创建和设施果园高效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发展特色果品专业乡、专业村,推动果品业向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建设120个果树标准化示范园区,果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面积力争达到250万亩以上,优质果率、精品果率分别达到90%30%以上。省会城郊区域建设30个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果品观光、采摘园。

(三)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大力发展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改造升级现有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加快推进猪、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积极扶持生态养殖区(场)建设,全市每年新增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区50个以上。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扩大设施养殖面积,做大冷水鱼、中华鳖两大内陆特色产业,支持水库渔业发展。

(四)建设“菜篮子”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加工业,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结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扶持重点县(市)规划建设“菜篮子”产品加工集中区,引导“菜篮子”产品加工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

(五)构建“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加强桥西、藁城、正定、高邑、无极、栾城、辛集等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场地、交易厅(棚)、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规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副产品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连锁配送、超市专卖等现代营销业态,大力推进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无缝对接。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参加农产品展示会、交易会,广辟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大做强优势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突出抓好主要“菜篮子”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蔬菜实施标准化生产“百村千户示范工程”,在12个蔬菜生产大县建设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样板村、选定1000个科技示范户、发展100个无公害蔬菜生产质量监管员,全面推广膜下节水灌溉、防虫网、诱杀虫板、集约化育苗等十项无公害标准化集成技术,到2012年关键技术普及率达到85%以上;林果业重点推广以梨、枣和核桃为主的12项果树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畜牧业全面推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畜禽防疫、饲料、兽药、饲养管理准则和各类畜产品行业标准,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

(二)切实强化质量监管。围绕打造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监管、诚信经营四个体系,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追溯、召回、退市四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监管、市场单位主体三种责任,突出抓好源头监管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配备与交易量、交易品种相适应的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对所有入场交易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抽检。鼓励生产者、经营者开展自律性质量检测,形成有效的质量自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检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与各大批发市场、超市和县(市)、区的联网,以及市畜产品检测中心与全市所有奶站的视频监控联网,实现实时、高效、科学管控,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力争到2015年,无公害蔬菜和果品基地认定面积达到80%以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每年新增20家以上,主要“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化。

(三)积极推进产销对接。推广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模式,支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促进蔬菜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加快产销无缝对接销售网点建设,力争通过35年时间,无缝对接销售网点覆盖市内区,并逐步延伸到县城及中心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为农产品销售搭建平台,积极推进产销对接。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确保运输畅通。

(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种鱼的研发、生产及经营一体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品种,引进推广一批新品种。加快建设集约化育苗场、畜禽水产原良种场和遗传资源保种场,积极扶持以新品种繁育和工厂化育苗中心为主的种苗企业,推进种子种苗产业化发展、商品化开发。依托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组织实施一批“菜篮子”产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菜篮子”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集成创新一批关键新技术、新模式,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科技企业。

(五)创新完善经营机制。围绕“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合理推动农村承包土地向种田能手、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集中。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支持示范带动面广、综合实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菜篮子”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加大项目招商力度,通过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和支持有实力的公司投资“菜篮子”生产、加工、流通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全市每年选择2030个影响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和示范推广,并引导按种植计划、品种供应、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品牌销售“五统一”模式规范运作,不断壮大农民合作社的实力。

四、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菜篮子”工程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要将合理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列入县(市)、区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成立市蔬菜产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并加挂牌子,配备专职人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本地“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匹配使用。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新型日光温室新建、改造,市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新型日光温室新建、改造,市县财政给予重点支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石政发〔200945号)和《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010号)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生产基地以及农产品品牌建设等。

(三)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发布和预警预报机制,引导“菜篮子”产品合理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积极探索和落实国家“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全覆盖。

 

 

主题词:农业菜篮子意见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825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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