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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18〕1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郑科、吕保民石家庄市见义勇为模范的

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8月份以来,省会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河南来石打工小伙郑科为抢救落水女孩不幸牺牲和无极县退役军人吕保民为保护他人生命安全勇斗歹徒身负重伤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郑科作为河南籍来石打工小伙,他的纵身一跃,跃出了我们这个城市最壮丽的风景,彰显了新时代青年最靓丽的精神风貌,石家庄人民将永远记住这位年轻的英雄。吕保民作为一名复员退伍军人,退役不褪色,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侵害的危难时刻,他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再现了新时代退役军人维护社会正义的英雄本色。英雄们的壮举,彰显了他们舍己救人、不畏艰险、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不愧是当代青年的榜样,全社会学习的楷模。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传承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认定郑科、吕保民为“石家庄市见义勇为模范”,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万元。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在全市迅速掀起一个“学习英雄、宣传英雄、争当英雄”的热潮,真正使“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救危助难”在省会蔚然成风,并转化为不忘初心,推动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为服务“4+4”现代产业格局,保障石家庄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9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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