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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石政办函〔2019〕35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5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健运行,提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市政府令第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737号)和《石家庄市市区做地工作流程》(石政函〔201823号)等。

二、储备范围

本计划的行政区划范围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计划储备的土地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旧城改造项目土地和市内四区集体土地3000亩净地收储。全年计划完成土地储备面积合计15994亩,其中:

(一)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计划完成10600亩:

1企事业单位项目计划完成土地储备1685亩;

2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计划完成土地储备1846亩;

3计划完成集体土地净地土地储备3000亩;

4高新区计划完成土地储备4069亩;

(二)栾城区和藁城区计划完成5394亩:

5栾城区计划完成土地储备1526亩;

6藁城区计划完成土地储备3868亩。

在确保执行本计划的同时对计划之外符合163号令和37号文规定的土地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并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备案,实现土地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我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附件:

1企事业单位项目土地储备表

2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土地储备表

3集体土地净地收储土地储备表

4高新区土地储备表

5栾城区土地储备表

6藁城区土地储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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