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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02-18 16:25来源:财政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8 16:25 来源:财政报告 【字体: 打印
——2014年1月1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财政局局长 周立新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和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和建设幸福石家庄奋斗目标,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优环境,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保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市总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648.4亿元,占预算的100.1%,可比增长15.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5.2亿元,占预算的102.5%,可比增长18.8%。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3年全市支出预算为321亿元,执行过程中,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减上解上级支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和转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535.2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实际支出514.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6.1%,增长10.8%。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2.4亿元,占预算的134%,增长4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42亿元,增长47.2%。
当年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全市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257.9亿元,增长4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28.4亿元,增长38.3%。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含城区市级分享收入,下同)完成155.5亿元,占预算的122.7%,增长20.1%。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支出预算115.3亿元,加上级专款补助、上年结余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减上解支出、补助县(市)区支出、偿还到期地方债券等,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85亿元。当年实际支出181.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8.2%,增长13%。
需要说明的是,比年初预算新增可用财力17.9亿元,不再安排具体支出,全部转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它有专项用途的超收收入,按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此外,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7.9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亿元,占调整预算(下同)的100%,下降4.1%;教育支出24.9亿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亿元,占预算的98.2%,增长12.8%;农林水事务支出8.4亿元,占预算的99.8%,增长26.8%;医疗卫生支出13.7亿元,占预算的99.9%,增长1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亿元,占预算的100%,增长40.9%;科学技术支出3.5亿元,占预算的99%,增长19.6%;节能环保支出16.4亿元,占预算的89.3%,增长268.9%;住房保障支出8.3亿元,占预算的100%,增长52.2%。
2.市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9.5亿元,占预算的144.5%,增长4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53.7亿元,增长46.4%。当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实际支出152.3亿元,增长3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40.3亿元,增长33.2%。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为快报数,待省批复结算事项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成效
——多措并举,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受经济增速放缓、部分重点行业效益下滑、国家实施包括“营改增”在内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削减过剩产能等多种减收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增收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各级财税部门多措并举抓征管,千方百计保增长,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比上年增收75.2亿元和42.9亿元,增量在省内各设区市中均居首位。新增晋州、元氏2个全部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市),总数达到9个县(市)。全部财政收入9年后重返全省第一,全部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3和0.7个百分点,在“为全省经济发展添分量”的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
——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全市公共预算民生支出398.6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7.5%。投资8.8亿元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全部完工,转移安置学生3.6万人,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对高中家庭困难学生给予资助,覆盖教育各阶段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全面加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市级财政投入3763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475张。发放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6.4亿元,推进就业服务工程。在全省率先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6万名残疾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下达粮食直补等奖补资金14.1亿元,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5亿元,市级统筹资金1.6亿元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落实农村公路和国省干道建设资金7.2亿元,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8亿元。落实资金8.7亿元,保证居民正常采暖。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资金53亿元,着力解决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加大投入,城市建设和生态改善取得新进展。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71.3亿元,保障了洨河综合整治、轨道交通、新客站广场、新城大道、太行大街等重点项目急需,支持正定新区加快建设和正定古城保护。加快公交都市建设,拨付公交企业运营补贴6.8亿元,投入资金3.4亿元新购环保公交车450辆。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城区市容市貌提升工程,对四横八纵、二环路等主街主路沿线环境卫生、建筑立面进行整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9亿元,用于污染企业搬迁、分散燃煤锅炉拆改、淘汰黄标车、油气回收、扬尘治理和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投入资金3.8亿元,支持二环路绿化提升、城区公园绿地、西山森林公园和滹沱河绿色长廊建设等。成功竞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未来三年我市将获得15亿元的中央资金支持。
——加强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出台了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园区建设、扶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等具体措施,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级财政统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37.6亿元,比上年增加9.2亿元。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和重大项目研发。拨付奖励资金2090万元,专项用于落实商标、名牌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创名牌,增效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11项,兑现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20多亿元,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为3万多户企业和工商户免费进行了开业或变更登记。
——规范管理,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机制体制,规范市级平台融资管理,对平台公司举债规模、融资成本、融资担保等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控制债务风险。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管理,健全市级偿债准备金机制,努力构建借、用、管、还的良性发展机制。主动作为,千方百计拓宽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统筹调度资金,按时偿还了到期债务,在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基础上,较好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急需,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机制,源头节支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初步统计,市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18%。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购置管理,市直公车保有量做到了只减不增。深入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3229人。出台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审核374户市直单位资产配置申报计划3344万元,核减资金1716万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所有专项项目都设定了绩效目标,对保障性住房、校舍安全等9类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巩固县级集中支付规范化改革成果,启动了乡级集中支付改革,年内60%的乡镇纳入改革试点。全市2458个预算单位完成公务卡改革,占全部预算单位的95%。坚持采购项目、信息、程序、竞价“四公开”,市级政府采购完成40.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8%。完善评审工作机制,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735个,审核资金371.5亿元,审减资金68亿元,审减率18.4%。
总的看,全市和市本级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财政运行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影响,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落实民生政策、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财政管理机制创新力度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今后将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我市“十二五”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各项工作,保持财政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根据市委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2014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着力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做大做强收入蛋糕,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加速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原则,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和政策调整等因素,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23.3亿元,可比增长13%(不含辛集市,下同)。汇总的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4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40.5亿元,比上年实际下降3.1%。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27亿元,下降4.6%。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240.5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39.7亿元(含城区市级分享收入),可比增长8%。按照现行体制测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0.2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2.1亿元,减上解上级支出8亿元及补助县(市)区支出11亿元后,可用财力为13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5%。
按照收支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安排50亿元,下降3.7%,占总支出的37.5%;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等专项支出安排80亿元,增长23.3%,占总支出的60.2%;预备费安排3亿元,增长20%,占总支出的2.3%。
具体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下同)2%;公共安全支出15.1亿元,增长4.7%;教育支出24.9亿元,增长13.5%;科技支出4亿元,增长15.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亿元,增长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亿元,增长3%;医疗卫生支出10.7亿元,增长4.4%;节能环保支出5.9亿元,增长128.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1亿元,增长9.9%;农林水事务支出6.1亿元,增长1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4.2亿元,下降8.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亿元,增长3.2%。教育、农业、科技三项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49.7亿元,下降6.2%。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40亿元,下降8.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4.4亿元,增长97.2%;政府住房基金安排2.5亿元,增长83.5%。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相应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9.7亿元。
2014年预算安排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集中统筹、勤俭节约、改革创新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优先保证民生支出,市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民生的支出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二是加大了资金集中统筹力度,对政策相近、使用方向相同的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三是公用经费在上年大力压缩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压减,占总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12.1%降到10.3%,下降了1.8个百分点。四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清理原有项目,2014年预算取消到期项目近400个,涉及资金6亿元以上。五是除涉密部门外,2014年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公开。
三、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做大收入蛋糕,着力增强财政实力。把组织收入工作的重心向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转移,积极研究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加强涉税信息比对,对标治税。开展建筑安装和房地产行业、低税负行业,以及小税种三个层面的税收专项治理,堵漏挖潜。完善督导机制,动态分析监控,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厉行勤俭节约,着力完善支出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健全反对“四风”机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治理“吃空饷”长效机制。对办公用房租赁、各类规划编制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逐项清理分析,规范程序和支出标准,建立统筹机制。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国家和省市新出台增支政策外,严控预算追加。大力推进廉洁评审、高效评审、科学评审、阳光评审,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建立养事不养人机制,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开辟财政节支新途径。
(三)加大财政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研究制定财政政策,支持改革攻坚,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重点保障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投入,守住底线,雪中送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新市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和生态环境治理各项财政政策,支持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扬尘治理、生态绿化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坚持市场化取向,着力促进绿色崛起科学发展。按照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筑牢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创新投入方式,更多地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方法,综合使用资本金注入、贴息、奖补、风险担保等手段,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完善财税措施,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快预算管理改革,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实现预算的完整统一。清理重点支出同收支增幅挂钩事项,盘活存量资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逐步厘清上下级财权和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努力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基层资金配套。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构建市场化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确保按规定使用。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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