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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21〕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石家庄市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的
具体措施
为准确把握、全面落实1月28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石家庄市实行区域管控,控制车辆和人员跨市域流动,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二、藁城区、新乐市为高风险区域,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三、正定县、裕华区、高新区、长安区、无极县、新华区、平山县、赵县
(一)过去14天内有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庄等,按照高风险区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居家防控,原有管控政策不变。
(二)其他无病例社区、村庄等,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除主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外,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活动,严防交叉感染;必要时,维修、施工等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2.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公共交通,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投入运力,并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逐步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3.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4.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5.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6.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合理安排用工,且能够实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四、晋州市、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深泽县、井陉矿区、循环化工园区、行唐县、鹿泉区、桥西区、栾城区低风险区,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各小区居民、村庄村民凭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扫码、测温出入,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维修、施工等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准后进入。
3.居民出行鼓励优先选择私家车;有序恢复辖区内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低风险区之间公共交通通行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放开,落实乘客实载率不超过50%等要求;恢复出租车、网约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
4.超市、便利店、社区小店、果蔬店、农村商店、宾馆、酒店、菜市场、药店、理发店、干洗店、家电维修店等在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全面恢复营业,通过合理设置人流动线、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
5.餐饮企业实行线上订餐、线下配送,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6.在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部位消毒消杀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的基础上,政务服务、银行、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等窗口(除邻近高风险区域的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7.各类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产。
五、全市域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棋牌室、健身房、洗浴(足浴)、培训机构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密闭式场所暂不恢复营业;餐饮企业暂不开设堂食;地铁暂不恢复运营;公交、客运车辆途经高风险区域不上下乘客。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通告》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周到细致保障民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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