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网站首页
综合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当前的位置: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2-10-21 15:05
发布时间:2022-10-21 15:05 【字体: 打印
各位石家庄考区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有关服务的说明》文件精神,接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于12月17日、18日举行。为稳慎做好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为纸笔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7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2月18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2月18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6个专业。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本次补考的范围是我省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4日9时30分至28日17时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不参加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补考确认”链接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在确认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应试需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五、社会监督
河北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调整为:hebrskw@163.com。
七、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3808508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9631750;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