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通信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石家庄市数字乡村试点名单的通知》。在自愿申报、县级推荐、部门讨论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藁城区岗上镇、高邑县大营镇等10个乡镇作为石家庄市数字乡村试点。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工作,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督促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通知》要求,试点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先试先行,进一步抓好任务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合理安排进度、认真把控质量、做好阶段总结,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模式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通知》强调,要推动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与乡村各项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衔接。市委网信办等八部门将组织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评价工作,针对进度缓慢、成效较差的试点乡镇,进行跟踪问效和督促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