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八个专项行动,实现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立法质量、政策制定水平、行政执法水平、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等明显提升,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立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出台《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河北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修订《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领域制度保障体系。增加10家企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综合运用座谈会、入企走访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征求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提升涉企立法精准度。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政策制度清理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同步集中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活动,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清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性障碍。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专项行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2021年明确的《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目录之外无证明”。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全面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坚决纠正变相设置证明事项、不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等问题,杜绝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开展严格规范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分类制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防范“三乱”长效机制,严格规范罚没行为,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检查纠正同案不同罚、不落实行政裁量权随意处罚等问题。组织开展“任性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普法和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普法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等。督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重点运用执法典型案例开展生动普法。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服务供给专项行动。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活动。紧紧围绕涉企矛盾纠纷,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指导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和商会调解组织建设。组建涉外律师服务团,为河北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保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供给,组织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律师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优化公证服务方式,开展公证“暖民惠民百件实事”活动。优化司法鉴定工作,全方位提升司法鉴定业务能力。开展仲裁助企纾困专项活动,优化12348公共法律热线服务,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督察行动。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座谈会、入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履行整改责任,整改不力或者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启动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年内创建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的市县不少于20个。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优化示范创建结果运用,扩大示范创建影响力,打造法治河北建设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