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的
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对为发展我市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依据《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议,石家庄市科技局核准,市政府批准,授予“虫类药超微粉碎(微米)技术及应用”等2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特别奖;授予“低分子类肝素技术开发”等80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石家庄市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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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科技奖励决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