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相关决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无需公告15个工作日,此举进一步节省了等待时间,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藁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新规学习,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修改部分进行学习,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高效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5月30日,藁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该区居民姜先生办理了新规执行后藁城区首笔遗失补证业务。
下一步,藁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坚持以为民服务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为群众解难题、增便利,助力不动产登记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