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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头盔
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非机动车治理
2024-04-18 07:11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4-18 07:11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倡导广大市民更好地养成遵规守法,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石家庄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石家庄公安交警结合辖区交通状况,围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通过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4月17日11时许,市交管局环城交警大队石栾南警务站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位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迎面而来,由于该女士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女子靠边停车后,民警告知其行为潜在的危险性,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石家庄公安交管部门在加强管理力度的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面对面宣传教育的方式,结合事故案例向大家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文明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小朋友,知道过马路要走什么吗?”“知道红绿灯是干什么的吗?”“乘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头盔吗?”4月11日,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小森林幼儿园,为小朋友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课堂上,民警根据幼儿园小朋友的年龄,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也要停一停”“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坐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民警还通过展示交通标志标牌与小朋友们进行互动问答,鼓励小朋友要多观察生活中所见到的交通标志样式。民警还向小朋友发出倡议,在安全文明出行的同时,更要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把自己学到的交通安全常识,传递给爸爸妈妈及身边的亲人,及时提醒他们纠正不良出行习惯,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石家庄公安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是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系数低、防护性差的特点,因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出行安全更加不容忽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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