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等部署要求,加强政策解读,推进经验交流,国办政务办会同国家数据局于7月3日召开了全国数据系统政务数据共享业务培训会。
为保障我市各部门更好履行政务数据共享职责,提升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水平,推动《条例》在石落地落实,市数据局于7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业务培训会,市直有关部门首席数据官或政务数据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首次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并对数据共享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如明确各政府部门要建立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制度和牵头机构(处、科室);确定数据目录编制、更新的流程和时限要求;上级政府部门要按照下级部门履职需要回流数据,不得设置额外的限制条件等。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继续加大《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宣贯力度,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数据局副局长马占领、数据资源科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