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石家庄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提案积极建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力量。
截至1月20日12时,共收到提案490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家庄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提案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查,立案432件,不予立案58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出312件,占72.2%;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委员小组等提出120件,占27.8%。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07件,占24.8%;政治建设方面10件,占 2.3%;文化建设方面42件,占9.7%;社会建设方面252件,占58.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21件,占4.9%。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提案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中共石家庄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八方面“加力提效”建言献策。二是提案者注重结合专业所长、优势所在、发展所需精准选题,注重用事例和数据说话,提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整体质量较高。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和提案的功能作用,践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求,以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共识、提振信心,体现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担当精神。
大会闭幕后,对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交承办单位办理。对不予立案的提案,将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