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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2024-05-08 16:19
发布时间:2024-05-08 16:19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快速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供热突发事件对居民正常供热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的通知》,对现行的《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经开区建成区内因供热热源、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故障,供热用煤、气、水、电等供应中断,供热弃供弃管,极端天气或持续低温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取消了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其办公室承担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
二是增加了适用范围,将经开区范围内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本预案。
三是按照《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对各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了调整。
四是对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进行了补充,增加市委网信办和市国资委,删除了消防支队,完善了职责分工。
五是对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等级。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共4条,包括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共3条,包括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和信息报送。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共8条,包括先期处置、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处置措施、扩大响应、应急结束和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恢复与重建”共5条,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评估和总结、恢复重建。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共10条,包括三级联动协调保障、抢险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应急救助保障、紧急接管保障和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第七部分“ 宣教培训和演练”共2条,包括宣教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八部分“附则”共4条,包括预案制定、预案更新、预案实施时间和其他说明。
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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