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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4-04-24 16:46
发布时间:2024-04-24 16:4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目标要求、建设原则、实施措施、支持政策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24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7万平方米,2025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9万平方米的任务。
第二部分建设原则。一是推进整地块规划建设。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带头示范。三是在市政集中供热覆盖不完善的区域大力推广。四是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建设。
第三部分实施措施。一是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用地和规划管理,每年选择一批居住项目,整体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不再配套建设市政集中供热设施。二是加强政府投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资金管理。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建筑碳排放情况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应论述,并在估算、概算中包含相应的投资。三是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免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流程。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认可度。
第四部分支持政策。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二是相应调整土地起拍价格,按照土地评估价格90%作为起拍价。三是对外墙保温增厚部分,不计入房屋测绘计算,落实建筑面积补偿,居住建筑按4%,公共建筑按3%补偿。四是施工进度达到基础筏板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办理提前预售。五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对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进行拨付。六是争取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资金补助支持。七是实施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工作。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每年选择一批地块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不再配套建设市政集中供热设施,符合我市当前发展形势,将进一步有效加快我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被动房建设任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的室内环境,不仅对降低建筑运行碳排放,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更有利于提升新建建筑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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