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根据《河北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和《石家庄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市科技局日前启动了2024年度石家庄市创新联合体申报认定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石家庄市内注册的科技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含)以上,在行业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显著的产业引领和带动作用。应拥有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4%以上或研发投入总额在1千万元以上。另外,应与领域内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知名专家团队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市内乃至全国具备一定的影响力。无在惩戒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基本条件为: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属产业链内企业,与其他成员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产品供应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或合作意愿;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机构,以及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对创新联合体建设起到助力作用;成员单位以市内为主,吸引市外单位参加,鼓励京津地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我市创新联合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