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合石家庄市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
《通知》明确,联动工作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演练制度、联络员制度、专家组制度和值班工作制度。
在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设立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研究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组织1至2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及时报备案部门。
在应急管理部门和联动工作办公室(消防救援机构)的统筹协调下,由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全面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安全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负责同志报告,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通知》提出,县级以上政府根据火灾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由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消防救援机构指挥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达调派社会联动力量到场的命令后,由消防救援机构通知相关联动单位出动。各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级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一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可视情组织。督导检查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可采取联合督察、分片督导等形式进行,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束后,由县级以上政府通报督导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