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标志着石家庄市正式进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阶段,开启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2019年我市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要求,在市委领导下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建了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联动、部门合作,同步开展16项专题研究和33项专项规划,全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细化传导《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充分衔接省市“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最终编制形成了《规划》成果。
《规划》共14章46小节191条,围绕“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总体格局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安排、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绘制空间发展新蓝图。
“《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规划》确定城市性质是“河北省省会,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华北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城市的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和清晰。
《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石家庄都市圈建设,积极对接北京、天津、雄安新区优质创新资源,提升省会综合服务能力;把握城市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有效解决老城区人口过密问题,不断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落实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公众参与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强化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约束传导,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积极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文件,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