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就《石家庄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指定邮箱、咨询电话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点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创新型企业规模,遴选、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引领和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包含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两类。重点面向全市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现代食品等主导产业,以及合成生物制造、新材料、第六代移动通信、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
《征求意见稿》从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性质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其中,瞪羚企业侧重成长潜力与创新实力,明确了成长性指标和企业创新能力指标,同时对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参与度等创新成果作出明确要求,对企业经营年限、营收利润稳定性也划定规范。独角兽企业则侧重资本实力与市场价值。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认定程序,申报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等,并推出包括融资支持、监管白名单、灵活供地、优先纳入重点项目库等全方位扶持政策,为认定企业快速发展赋能。同步建立严格监管机制,对存在申报认定中弄虚作假等四种情况的,撤销其已获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支持与服务措施;涉及资金奖补和基金投入的,将依法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意见建议电子版可反馈至邮箱sjzfgwcxc@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姓名(或单位)+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建议”。为方便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