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网站首页
综合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
当前的位置: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2026-07-28 07:50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8 07:50 来源:石家庄日报 【字体: 打印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9月5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9年6月18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2009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