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根据《方案》,我省将组织制定全省医学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到2025年底前,各医疗机构在我省制定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范围内开展的项目应认尽认;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到2027年,全省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方案》明确了健全质量评价机制、开展互认项目技术培训、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引导等4方面重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2025年6月底前,各地要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与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系统完成对接,实现医疗机构线上跨区域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调阅共享。同时,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数据库、“云胶片”“影像云”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医院集成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传输和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查检验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