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河北跨境电商业态特点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近日,石家庄海关出台支持河北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进一步助力外贸转型升级。
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制度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商品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支持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二期建设,丰富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境渠道。
搭建跨境电商海陆空铁物流新模式。支持开辟全货机、海运快船、中欧班列等跨境电商国际物流专线。助力开通石家庄至北京、天津、郑州等周边主要城市的卡车航班。拓展“冀货出海”便捷通道,打造“跨境电商+海铁联运”“TIR+跨境电商”“空陆联运”等物流新模式。
促进“出口前置仓+海外仓”联动发展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鼓励更多企业用好海外仓资源。支持建设航空前置货站,指导申建企业合规建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
打造“跨境电商+保税”消费新场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辟“保税仓+直播”新赛道,叠加“跨境电商+保税展示”政策优势,助力消费新场景落地见效。在实现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将多品类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组合成套,按跨境电商商品销售,实现“多品合一、成套销售”。
实现跨境电商高效通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依企业申请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取消传输收款单信息,促进通关便利化。
完善跨境电商退运保障通道。持续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提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退货监管便利化水平。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争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
提升跨境电商税收征管数字化水平。深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申报应用,推广应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实现税款征缴全流程电子化。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电子化,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担保关税保证保险试点,降低企业担保通关成本。
此外,石家庄海关还将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先查验后装运”试点,加大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力度,发挥海关跨境电商统计服务作用,为地方政府科学研判跨境电商发展趋势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