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确定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区建设单位的通知》(冀市监函〔2024〕370号),确定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个开发区为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单位。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是河北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工作部署,激活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赋能区域产业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利用3至5年时间,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推动形成资源汇集、业态丰富、布局合理、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高新区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保障,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色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集聚发展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支持区域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