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12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保证全市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确保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和“河北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和手段,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
(一)组织发动阶段
时间为
(二)全面禁烧阶段
时间为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务求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悬挂到每条路,责任书落实到每一户,明白纸发放到每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禁烧秸秆的强大声势。
(二)加大执法力度
夏收期间,全市每个乡、镇(办)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发现着火点,立即向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中,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市政府设立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王大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智勇、市环保局领导张炬、苏庆春担任。市环保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通局、地税局、国税局、水务局、园林局、民政局、城管委、科技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教育局、建设局、工信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25人。市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通、地税局、林业局各抽调1部车,共7部车辆,参加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专门组织,选调固定人员及车辆在政府集中办公,统一调度,要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要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切实抓紧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指导督查各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严格目标责任
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的工作监督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禁烧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分区域分路段,不间断巡查。县(市)、区秸秆禁烧指挥部采取挂图作战的办法,把禁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网格化管理,达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的禁烧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禁烧工作,对造成重大火灾、污染事故及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实行目标考核
市委、市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县(市)、区要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有着火点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做好信息反馈
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市推广。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市秸秆禁烧办公室电话:86681656,86681658,85885189(传真)邮箱:sjzjgb@126.com。
主题词:环保禁烧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