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网站首页
综合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
当前的位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函〔2012〕5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守土有责”方针,深入开展卷烟市场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市场管控能力,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健全卷烟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卷烟市场综合治理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打假破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中转、仓储、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彻查有较大影响的售假案件,严惩涉烟违法分子,彻底摧毁制售假烟网络,有效遏制涉烟违法活动,切实规范全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卷烟经营户,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严厉打击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证照不符、制假售假、卷烟回收等非法经营行为,对售假“名烟名酒店”、流动摊点、卷烟回收商店等违法违规经营户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二)加强重点场所综合整治。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大型宾馆酒店、洗浴中心、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早夜市和集市、名烟名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检查,遏制卷烟售假行为。

(三)加强物流运输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全市物流运输货运场(站、点)档案,监控物流货运市场动态,严厉打击利用物流手段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活动,斩断烟草专卖品非法运输渠道。

(四)开展公路运输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路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和携带烟草专卖品行为。

(五)整治烟叶、烟丝市场。严厉打击擅自收购烟叶、烟丝和无证贩运烟叶、烟丝等违法行为,规范烟叶、烟丝流通秩序。

(六)加强邮政、快递领域监管。建立烟草、邮政部门协作机制,依法查处利用邮政、快递渠道违法寄递烟草专卖品的案件,惩处涉烟违法分子。

(七)加强互联网领域监控。分析研判互联网上卷烟售卖、交易、物流配送等相关信息,及时锁定相关证据,有效打击利用互联网络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查获归当事人所有的假烟和其他假冒商品,可将假烟案值与其他假冒商品案值合并累加,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及时向市政府通报重大事项、行业成果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按照市政府安排,组织召开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烟草专卖部门负责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流动摊点、礼品回收、超范围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宾馆、酒店、娱乐、洗浴、休闲等场所以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卷烟市场秩序;联合交通、交管等部门对入市主要路口、物流货运站等开展检查;联合质监、邮政部门对非法生产、寄递烟草专卖品行为进行检查;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汇总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有关情况;负责联合执法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公安机关对烟草、工商等行政部门移送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应及时受理、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积极配合烟草、工商等部门开展的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保障涉烟行政执法顺利进行,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规范和取缔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证照不符的卷烟经营户,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烟刑事案件。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大型物流货运站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查处烟草专卖部门通报的案件,并将查处的烟草专卖品移送属地烟草专卖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五)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查处烟草专卖部门通报的违法经营户,对未取得占道审批且正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早夜市、马路市场、摊点等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不超范围经营,违犯规定按市容管理规定上限处罚。

(六)质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对查获的涉烟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

(七)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反馈违法邮寄烟草专卖品信息和线索,协助涉烟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八)交管部门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运输卷烟环节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伪装运输、超限量异地携带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在入市主要路口设点检查可疑车辆;及时依法查处烟草专卖部门通报的案件,将查处的烟草专卖品移送属地烟草专卖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石家庄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督导推进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各项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切实将卷烟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组织,强化监管。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策措施,总结阶段工作,商讨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骨干参与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执法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执行不力、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及时督导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进展;对重大案件和在行政执法中发生的暴力抗法、抗拒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实行挂牌督办,具体承办部门要狠抓落实,从重从快处理。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强化督导,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激励先进,完善机制。为确保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对查处的涉烟案件,烟草专卖部门要按照既定奖励办法对有功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机制,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融合多方面执法效力,推动我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石家庄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殿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庆岩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员:  王云才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兵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占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二焕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夏玉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彦石市邮政局副局长

金永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吴江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江同志兼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烟草意见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516印发

(共印45)

政策解读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