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
创新发展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主力军、对外开放排头兵和深化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号),制定了《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任务分解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解意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30日
附件: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任务的分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