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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2027年起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025-02-13 07:51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25-02-13 07:51 来源:石家庄日报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增强考生选科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匹配,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此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份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为他们选科提供参考。2027年及以后高考将按照此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录取。2025年、2026年高考选科要求仍以2022年公布的《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
按照相关要求,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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