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河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知,将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申报人需按规定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并进行网上填报,并通过“2025年基础教育成果奖申报平台”提交材料。
此次教学成果奖的奖励范围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础教育学段。教学成果需体现基础教育特点,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经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成效。申报对象包括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
按照规定,申请基础教育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将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建基础教育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工作。此次评审实行参评成果限额推荐制度,本次推荐数额共286项,各市推荐数额按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划分,其中石家庄市为33项。此次基础教育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评审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奖项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