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网站首页
综合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
当前的位置:
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
2025-12-03 07:47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25-12-03 07:47 来源:石家庄日报 【字体: 打印
在异地缴纳公积金,还能在石家庄开立灵活就业账户吗?
答:不能。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实行“一人一户”原则。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人员,不得再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灵活就业”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当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三)家庭实有房产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符合相关规定;(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五)所购房屋为合法住宅并能够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六)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八)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政策解读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