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6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0件,噪声污染8件,水污染9件,固废污染8件,生态类1件,其他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二十四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高邑县5件,桥西区4件,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裕华区、赞皇县各3件,晋州市、鹿泉区、深泽县、新华区、正定县各2件,行唐县、赵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