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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高招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发布
2022-02-10 09:25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2-10 09:25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字体: 打印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研究确定了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本次新的选科要求供2021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选科参考。
2019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2年、2023年参加高考的选科要求,仍以2019年印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具体以各高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在我省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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