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投诉举报方式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热线85999724、 85999727、85999729、85999730、18533181616(只接收短信)及629号邮政信箱、sjzjzsf@163.com电子信箱投诉端口将于2024年9月17日正式停用。
二、2024年9月18日起,如有营商环境诉求及投诉举报,请通过河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hbdrc.hebei.gov.cn/ysts/tousu.html或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sjz.hbzwfw.gov.cn)进行反映。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